小说:我的似水年华
作者:姜小枪
角色:江小白阿然
小说《我的似水年华》是一本十分好看的都市小说文,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姜小枪”。文章精彩截取如下:阿然是我在一家歌厅认识的。她的身份是歌厅的服务女孩儿,我第一次见到阿然,就觉得这女孩眼熟,这不是说瞎话,我总觉得这个女孩我应该见过,肯定见过,但是我记不清了。阿然长得相当的漂亮,不算是太风尘,那时候的她脸上还没有这道一寸多长的伤疤。也许是歌厅这种地方的女孩大都训练有素,阿然很懂得如何跟我聊天,我一厢…
第2章 于蓝打算结婚了 在线免费试读阿然。
是的,就是阿然。我知道这可能不是她的真名字。不过,彼时的我,脑袋里顾不得这么微不足道的细节,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名字都是虚的,只有躯体才是真的——那时候的我脑袋里只有两种女人,第一种是于蓝这样远在天边的,另一种就是阿然这样近在咫尺的。
阿然是我在一家歌厅认识的。她的身份是歌厅的服务女孩儿,我第一次见到阿然,就觉得这女孩眼熟,这不是说瞎话,我总觉得这个女孩我应该见过,肯定见过,但是我记不清了。阿然长得相当的漂亮,不算是太风尘,那时候的她脸上还没有这道一寸多长的伤疤。也许是歌厅这种地方的女孩大都训练有素,阿然很懂得如何跟我聊天,我一厢情愿的认为这不是钱的关系,虽然每一次我给的小费都不少。
在这个时间段里,她大概正在上班。我点上五分钟内的第二根烟,然后拨通了阿然的电话。通了,没人接。再打,还是没人接。
也许是上帝给我一个试炼,只是这寂寞难耐的夜,也太长了。第二根烟也抽完了,接着是第三根,那天如果不是来了一个电话的话,我可能就要用烟把自己给毒死。人固有一死,我的死法可能会比较特殊一点,不管是哪种死法,总是不太光彩。由此可知,男人一旦欲望旺盛起来,倒真的是有违天理。
电话是阿然打回来的,我看着来电显示,竟然又有些手足无措,喝了一口水,调整了一下情绪。电话在我手里一个劲儿震动,捧着就像一个随时可以爆炸的定时炸弹。
电话接通,阿然问我什么事,我用尽量低沉的声音回答说没事,想你了。你在上班么?她说对啊,我说那好,我去找你吧。我以为阿然会说那你来吧,但是没有,她说时间挺晚的了,明天再来吧,还说要我早点睡。这就挺尴尬了,一个夜场邦女郎居然在劝一个正值壮年的男客人早点睡觉,这是一种什么有钱不挣脑袋有病的精神?我哈哈一笑说你不方便么?阿然说没有,我说那好,你开好包房等着我。说完挂掉电话,洗脸,穿衣服,拿钱包,出门。
我见到阿然的时候,她正一间十几平米的小包房里一个人等我,当夜她穿了一身渔网一样的黑色裙子,这裙子上不遮胸下不盖腿,透明度极好,我能清晰的看见她里面的黑色内衣。当天晚上阿然陪着我在歌厅里待了不到一个小时,因为我目的明确,基本没怎么唱歌,充分的发挥了我口若悬河胡说八道的本——从这一点来说,我倒是颇有点唐宋文人的遗风——当然我所有的话题都是在往敦伦之事上面合理引导,最后阿然同意下班跟我走。
事后我曾经天真的以为是我的真情打动了她,不过我还没有那么傻,我猜更主要的原因是我的钱,我也曾跟阿然研究过她为什么跟我去宾馆这个问题,答案很狗血,令我瞠目结舌。当然,那是好几个月以后的事了。总之当天我把阿然带到了一家宾馆,不得不说阿然确实是此中老手,我在洗澡时就被其攻陷,半小时后,在睡床上集结兵力,向敌军发动反击,正当鏖战之时,我莫名悲伤起来——于蓝这时也应该正在和我做着同样的事情吧。
第二天一早我醒过来的时候,阳光已经晒腚。阿然不知何时已然走掉,我并未在意,我已经付过钱了,交易而已,她完成了她的使命,我也中没有让天火把我焚了身。
手机里于蓝发过来一段视频,是她和那个大胡子的视频,这厮也许真的把我当成闺蜜了,但是发视频这事儿在闺蜜之间好像也不是传播很广,我思来想去,猜想于蓝大概是在向我炫耀。各位,我发誓我写的这个故事是严肃的文学故事,但是对于于蓝对我发视频挑衅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这么离经叛道的事,是个人就干不出来啊!可是于蓝就偏偏这么干了,还干的理直气壮,视频后面还加上一段话,大意是请我评价一下她,岛国演员,欧美演员相比,三者有什么相同点,有什么不同之处,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最好从各个方面进行有理有据的分析。娘希匹!说实话,视频里的于蓝简直令人发指!我只在微信上回了一个言简意赅的字:滚!
当然,对于蓝来说,大胡子也只是她匆匆床客的其中一员而已,年轻,折腾,她一般从来不投入感情,只有一个男人例外。于蓝说她这辈子只有三段算是投入感情的交往,一个是初恋,不过那时候还不懂什么叫爱情。(不是那个老师,而是于蓝的高中同学,那时候于蓝还停留在发乎情,止乎礼的懵懂时代,跟初恋就拉过小手。)另一个就是北京城的这个男人。最后一段感情,也是于蓝的终点站,是一个叫刘牧的男人。
北京的这个男人是个公务员。大概所有阅尽人间百态的女人最后想要找个归宿的时候,都会找一个好男人,这个所谓的好男人,旱涝保收、收入稳定的公务员又占了相当的一部分,有时候我就在想,这些公务员十多年寒窗苦读,过了一个又一个独木桥以后,终于成了变成所谓吃皇粮的,最后娶了一个洗尽铅华的于蓝这样的人,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呢?
于蓝说那个公务员其实对她挺好的,嘘寒问暖不说,还做得一手好菜,总是在于蓝上班回来之前就能把饭做好,吃晚饭还能主动刷碗,刷完碗还能主动的给于蓝捏捏肩膀,洗洗脚,于蓝多年的红尘岁月哪经历过这个,玩世不恭的内心居然也会感动,不过是感动自己还是感动别人就不知道了,反正是感动得稀里哗啦。这大概是于蓝第一次认认真真的投入到一段感情里去,她也分不清这是不是爱情,她只知道这绝对不是交易,朦朦胧胧的感觉让于蓝有一种成了家的感觉,她跟我说,习惯了活在云端的日子,其实落下地来,享受人间烟火也挺好的。
公务员先生还把自己的存折和工资卡就上交给了于蓝,这就更厉害了,一般男人如果把财政大权上交的话,就是对一个女人表现出了绝对的宠爱和臣服,虽然公务员先生的月薪基本和于蓝的周薪差不多,但这是一种态度,就好比两军交战,你有长枪火炮,我有长矛大刀,但是我先扔掉我的武器,束手就擒,表示出了一种敢于赴死的大无畏恋爱精神,这是一种破釜沉舟的诚意,也是一种特别不要脸的手段,我以为这一招,叫做欲擒故纵,尽管套路满满,但是在某些女人那里,总是屡试不爽也,后来有段时间我也跟某位由床友发展成女朋友的姑娘用了这招,代价就是每个月都过得紧巴巴的,最后分手的时候,我连银行卡密码都不知道,等我重新补办完毕的时候,卡里仅剩两块钱人民币!可见所有的套路都有代价,子曰,有利有弊,有得有失。
不管什么样的女人被当成一个公主宠爱的话,对待自己的裙下之臣总会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这话总是没错!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于蓝也没能免俗,这大概是恋爱的另一种仪式?总之于蓝被公务员先生的诚意打动,做了两件傻事。
第一件就是两个人倾尽所有,合伙在京城首付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上写的公务员的名字,我乍一听这件事就吓了一跳,曾经是谁说过皇城根底下太浮躁来着?感情是没遇见对的人呐。他们的房子是毛坯,一处东南朝向的公寓。光线一般,噪音不小。交房子的时候两人兴奋的跟踩了狗屎一样,在九十平米的两居室里畅想未来,甚至连孩子名字都想好了。于是情到深处自然荡,俩人在满是水泥的毛坯房里站着敦伦一次伟大友谊。因为是情到深处,属于临时起意,事先也没预备家伙事儿,不过水乳交融,激情迸发,甭管是一个中心还是两个基本点,都深入再深入,夯实再夯实!于蓝说那次她是真的上天了,也是她唯一的一次和公务员先生产生了淋漓尽致的默契。
于是第二件傻事就顺理成章的发生了。于蓝怀孕了。按理说一次中标这种事他俩事先都没有想到。不过于蓝并没有拒绝,虽然她之前也有过一次做人流的经验,但这个孩子她还是打算留下来,用她的话说这是上天赐给她的礼物,也是她从良的最佳时机。她不想留有遗憾,再说她也怕再去做人流的话,未来有可能就做不了母亲,这是有一次她背着公务员去做检查的时候,一个貌似忠良的大夫告诉她的。医院的大夫一般都喜欢危言耸听,事实证明,这个大夫也是在吓唬于蓝,不过这是后话,咱们日后再表。
相濡以沫,相夫教子,女人最好的归宿。于蓝说。
这样一来,就避免不了接下来的必选程序,装修房子,结婚。奉子成婚,这事不能拖,总不能结婚的时候新娘挺着大肚子穿婚纱,于蓝倒是无所谓,主要是公务员先生书香门第的很,家风还一直停留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在结婚之前,还有一个重要的步骤,就是见家长。走进另一个家庭,就总要接受另一个家庭的审查检验,中国人谁也不能免俗。
那时候我问过于蓝,你该不会是真的想好要相夫教子做一个贤妻良母了吧?于蓝说飘着累了,如果能在北京安家也不错,况且公务员同志对她也挺好。
据我所知,于蓝这辈子一共就见过两次家长,第一次就是这个公务员的母亲大人。这次见面可谓是于蓝人生的一个分水岭。我问于蓝难道就这么把自己打发了?于蓝说不然呢?我说,我一直认为你不太适合结婚,一般的男人哪能驾驭得了你呢?于蓝说,江小白,从来就没有人能驾驭得了我,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你记住了,永远都只有我于蓝去驾驭别人,不可能被人驾驭。
于蓝的这句话用一句成语来形容,叫做“一语成谶”,网络用语叫做没事别瞎立flag,所谓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吹牛逼早晚有翻船的时候。
那段时间里还发生了另一件事,是关于阿然的,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阿然给我打电话,说有事求我帮忙,不过不是什么大事,她在网上买了点东西,想让我帮忙代收一下,我问为啥?阿然说,不太想让快递员把东西送到歌厅,第一是她的职业不算太光明,第二是她不想被别人知道。
虽然她的理由太过于牵强,不过对于这种举手之劳的小事儿,我基本没有理由拒绝,于是满口答应,把我地址告诉了她。没过几天,快递上门,我电话通知阿然,问是我什么时候把东西送过去。
结果阿然说,不用送,里面是一件男士的衬衫。
我表示懵,问为什么?阿然在电话那头特别诚恳的说,江小白,首先我跟你说对不起,我骗了你。这件衬衫其实就是我给你买的,那天,我把你的衬衫都抓坏了,就赔你一件新的,但是怕你不会收,所以,就撒了个谎,你不会怪我吧?
我说,阿然,你为什么要送我东西?嗯……虽然咱们有过一些交流,但是……
但是后面我没说,其实阿然当然明白我的弦外之音,我跟你只是金钱交易,远远没有达到互送礼物的程度。阿然在电话那头说,江小白,我明白你的意思,我这么说吧,你若是嫌弃,大可以把衬衫退了或者扔了,反正买衬衫的钱也是你给我的。
也就是说,我用我自己的钱买了一件衬衫,然后免费跟阿然发生了点周公之事。后来阿然跟我说,她把我给她的钱都给我买了各种各样的礼物,目的就是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件商品,而且也不想欠我的。拿了我的钱,然后再花给我,虽然有点多此一举,但在她心里总会找到一点安慰。这件事情虽然不大,但是阿然基本上表达清楚了自己的意思,我所能做的只是被迫接受,然后挂上电话嘟囔一句有病,随后把衬衫扔进衣柜。
阿然对于送我礼物的执念一直持续了长达接近一年之久,前前后后光是衬衫就买了不下十件,阿然说她对于穿衬衫的男士情有独钟,尤其是像我这样身材比较匀称的男生,我说穿衬衫显得老,而且我又不是保险经理,也不是做传销的,不太喜欢穿这种看起来太正式的衬衫。阿然表示同意,但是并未因此收手。我也只能作罢。
这是阿然送我的第一件礼物,这件礼物是我跟阿然的所谓爱情路上的一个小小的纪念碑。其实人的一生有挺多的值得纪念的事,那段日子里发生过不少的大大小小的事,所有的事件都会过去,也会有留在记忆里的,像一根刺,深深的扎进肉里,留下一道道深可见肉的伤疤,阴天下雨,逢年过节的时候,冷不丁的跳出来刺激你一下,运气好的,还能留下后遗症——谓之睹物思人恋旧综合征。
那件衬衫,我从来没有穿过,就好好的放在了柜子里。我把红酒瓶子放到一边,走到柜子前面,从里面取出这件非常有纪念意义的白衬衫,这是一件法式的衬衫,领子高,面料挺,双叠袖。阿然不止一次的想让我穿上它,我都没穿,我跟阿然说,这件衬衫的意义太过于重大,我得好好保存,等我有了孩子,就跟孩子说,这是你妈当年给我的定情礼物,然后再由儿子传给孙子,孙子传给重孙子,子子孙孙世世代代的传下去,当成一件传家宝。我每次这么应付阿然,她每次都说我不正经,谁要嫁给你这个混蛋,我说我没说要娶你,我只是想让你给我生一堆孩子。阿然娇嗔道,江小白,你真是个祸害。
现在,我要穿上它。
打开包装,小心翼翼的拿出衬衫,拆去上面的那些零零碎碎的定型物,然后从包装盒里面掉出一张纸,缥缈的像一只蝴蝶,我捡起来,上面写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有位流氓,在我心头。
我心头有些堵,叹了一口气,没想到这件衬衫里面竟然有这么大的一个秘密。
阿然说我那天晚上趁我睡着了曾经偷偷的看我的衣服尺码,默记心头。所以这件衬衫尺码挺合体,面料又贴身,我看起来就像一个衣冠禽兽。
我又看了一眼那张纸: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有位流氓,在我心头。
我忽然就哭了——衬衫的领子里藏着一颗极细的银钉,这是用来固定领子的,这根银钉刚好就扎在我的脖子上。
像是扎在心里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