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是个替身,所以当白月光回来的时候,我很自觉地收拾东西走人。结果一个月之后,商稷在大雨中敲响我家的门,求我复合。我下午刚领证的老公正好下班回来。「商先生,你挡着我回家了。」哦豁,修罗场。「苏绵,我们分手吧,她回来了。」我躺在床上无力地卷了卷手指,看着站在床前穿着衣服的人,很熟悉,但又很陌生。熟悉是因为,我们在一起四年,我知道他只把我当成那个人的替身,但我还是无可救药地爱上他。而陌生,是因为,他爱的不是我,是她。「好。我这两天会搬走。」我闭上眼,追逐了那么多年,我也累了。商稷心里的那个人,是当今影后洛晗,他们之间的事情很狗血,就像言情小说一样。洛晗和商稷是初中认识的,那时候的商稷还不是如今在商界叱咤风云的商稷,他只是一个学习很好但家境不好的穷小子。而洛晗自幼就是天之骄女,无论是相貌、身材,还是家世背景,都是极好的,在哪里都是被人追捧的存在。某一天,天之骄女向不起眼的穷小子流露出的一丝善意,温暖了他的一生。这是商稷自己的原话。我跟商稷是在他们公司来我们学校的招聘会上认识的,然后,他就把我带在身边了。我后来才知道我们会有分手的一天,因为我拥有的一切都是基于一个叫洛晗的人。可是在我发现自己爱上商稷的时候,我还是做出了努力。四年里,日复一日地,我一点点地渗透进商稷的生活,他的衣食住行都是我一手包办的。他胃不好,我会在床头放一瓶胃药,晚上也会放一杯水,以防万一。他的车里也有一瓶药,甚至公司办公桌左边的第一个抽屉里也有。我像一个保姆一样无微不至,做清淡的饭菜,督促他按时吃饭,将他那折磨人的胃养得很好。为的就是赌有朝一日,洛晗回来之后,他会离不开我。为了这万分之一的可能,这些事情我坚持了四年,可如今换来的是一句「分手」。可能是我的付出太微不足道,他看不见,又或者他对这一切毫无察觉,只以为理所当然……「不用,这里是我送给你的。」「过两天会转到你名下,就当是补偿。」商稷拿着领带在镜子前系好,抬步走出了公寓,一步也不曾停留,跟他的一贯作风一样无情。床上的被褥还有他的气息、他的温度,我闷头盖住自己,终于在听到关门声的那一刻,咬着枕头失声痛哭。他从来都不爱我,和我在一起是因为我长得像洛晗,他对洛晗爱而不得,只能退而求其次。甚至他在睡梦中呢喃的也是洛晗的名字,她是他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白月光,而我只是一个与她长得像的替代品。有什么好哭的呢?我不知道,只知道眼泪就像泄了闸的洪水,疯狂地四处逃窜。大概是悼念我那夭折的爱情,那死去的四年青春。哭完之后,我看向微微亮起的夜空,太阳正在缓缓地从地平线下升起。当光亮刺穿阴霾,我想,商稷,我不爱你了。商稷,我不要爱你了。「绵绵,你没事吧?」「我没事啊。」我花了两天时间待在公寓里,把一切跟商稷有关的东西都打包扔进了垃圾桶。此时我的闺蜜谢菁菁正坐在我新换的沙发上,一脸关切地看着我。「完了,受刺激太大,人傻了?」「没傻。这些事情总要过去的,不是吗?」「洛晗总有一天是要回来的,这一点我很清楚。」我窝在菁菁旁边,抱着枕头,看着焕然一新的公寓,一字一句地道。「四年哪有那么容易忘啊,你要是难受了就哭一场吧!」菁菁过来揽着我,似乎想要将她身上无穷无尽的力量借给我。「我就说商稷不适合你,你还是一头栽进去,现在洛晗要回国了,他一句『分手』就了事了?」「哪有啊,这公寓不是归我了吗?还给了两百万分手费呢。」我自嘲地笑了笑,四年青春,倒是卖了个好价钱。「不说他了,菁菁,这公寓我想卖了,换个地方,你关系多,帮我放出去吧?」我和谢菁菁是大学同学,她家里也是在商界颇有名气,所以菁菁是个名副其实的富二代。而我,孤儿院出身的普通人一个,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菁菁就是不嫌弃我,总是和我一起上下课,一起吃饭。慢慢地就成了闺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