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野挠挠头:「我舅弄了个大棚,这不是看你喜欢嘛,我在里面养的。」
烟花炸开,好大的响声,我的少年俯身在我耳边,语气坚定。
「生日快乐,阿笙,我永远都会在你身边。」
茉莉茉莉,莫离莫离……
十五年了。
原来,方野已经走了十五年。
这十五年,我考上了大学,读了研究生,回到母校当了语文老师。
光阴如骏马加鞭,日月如落花流水。
我已经要奔四。
只有他永远还是那个十八岁的少年。
「我明儿还要监考,就不来看你了。」
我看着他的照片喃喃道。
回到家洗漱好已经快九点。
我像往常一样,把那封信打开,一眼望到最后。
少年锋利又飘逸的字体映入眼帘。
「阿笙,你愿意让方野,做你的男朋友吗?」
行啊。
我已经在心里回答了他无数遍。
最后一科考完,又一届高三结束高中生活。
晚上同学们在教室开欢送会。
学生们笑着闹着,我也被哄着喝了几罐酒。
结束后一片狼藉,我没急着走。
也是巧,这个教室,恰好是当初我上高三的教室。
坐在某个座位休息,我有些恍惚地摸索桌面的划痕。
冷不丁地,看到桌角那一排字。
【方野,实在太喜欢林晓笙了。】
再也没忍住,眼泪决堤般涌出。
我趴在桌子上颤着。
方野,方野……
「方野!」
一声怒吼把我惊醒。
迷糊着抬头,一支粉笔越过我的头顶正中身后。
讲台上老班撑着讲台,眉毛竖起:「方野!昨晚偷牛去了?!后天就高考了!怎么,你要考白日梦大学?!」
「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