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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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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通用6篇)

  为了确定活动的圆满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活动方案制定工作,活动方案是为某一活动所制定的,包括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制定活动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篇1

  今年6月13日,是我国第十个“文化遗产日”。根据市文广新局的安排部署,为隆重庆祝我国第十个文化遗产日,组织开展好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特制定我市的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围绕“活态传承,重在落实”的主题,切实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着力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传承民族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二、活动主题

  以“文化遗产日”为契机,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影响力。

  第十个“文化遗产日”主题:活态传承,重在落实。

  三、活动时间

  时间: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

  四、具体实施方案

  (一)版面宣传、成果图片展:制作文化遗产宣传版面及多块非遗图片板块,活动日期间在皇城广场展出,用文字、图片的形式立体地展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成果。

  (二)文字资料宣传:活动日期间在皇城广场现场向群众发放文化遗产宣传资料2000份,让群众了解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知识。

  (三)媒体宣传:“文化遗产日”活动期间,在xx电视台开辟专版宣传xx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以及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对提升文化遗产保护整体水平的重要意义。

  (四)“xx市非物质文化历史遗存”专题讲座

  时间:20xx年xx月xx日18:00点

  地点:xx市文化馆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摄影展

  地点:

  时间: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制定“6.13”文化遗产日宣传方案,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活态传承,重

  在落实”这一主题,引导公众关注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紧密结合实际,突出我市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喜人局面。

  (三)面向社会,形成声势。充分利用电视等大众媒体,专栏、专版等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加强与媒体的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活动事项和工作进程,提高社会舆论,增强群众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和自觉意识。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xx〕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县决定于xx年4月中旬至6月底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广泛、深入、细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流传地域、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抢救一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特别是处于濒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推动和谐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整体保护、传承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县“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以县文化局局长王应战为组长,副局长董文为副组长的修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普查范围

  凡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属普查范围。(具体内容见焦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简易操作手册)

  五、普查原则

  (一)全面性

  普查应包括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有类别,不应有任何遗漏,要注重吸纳以往调查成果,对已调查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进行认真复查和核对。要兼顾城镇和乡村,调查对象要兼顾不同的人群,调查地区所蕴藏和传承的各种传统民间文化载体,均需进行调查。要按照传统民间文化本来的生存状况去调查和采录,不能在调查之前就先设定框框,主观先验地舍弃某些方面,从而改变它本来的生存面貌。

  (二)代表性

  在全面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的基础上,要力求抓住民间文化现象中具有主流的,或主要的形式、作品、类型、民俗现象,注重去粗取精,选出在当地群体社会中有较大影响的代表项目,重点深入调查。

  (三)真实性

  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和原貌,真实地、不加修饰地、不加歪曲地记录,确保普查内容和成果真实可靠,杜绝提供虚假材料。

  六、普查方法

  (一)组织人员和开展培训(20xx年4月16日,将开办焦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修武培训班,我县8个乡镇及小营工贸区的各村都将抽派普查人员赴县进行集中培训)

  (二)进行田野实地调查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必须以实地调查为主,普查人员要到现场深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和内涵,真正做到“不漏线索、不漏村镇、不漏种类”地调查。要悉心拜民间传承人为师,完整采录讲述者、传承者或表演者的技艺技能和相关历史情况、人文背景、相关的数据。要认真填写普查登记表,做到资料来源清楚、内容真实、数据可靠。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调查方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要撒大网、细摸查、定准位。撒大网就是要广泛发动群众,搜集所有的项目信息。仔细摸查就是在抓好面上普查的同时,可重点走访,确定调查范围,进行田野访问作业。定准位就是要注重调查资源蕴藏较为丰厚的乡镇、村落;注重选择那些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较多、较有才华和独创性的人进行面对面的采访、问答、表演、展示,如故事家、歌手、民间艺人等;特别要抓住当地的`民俗节庆(如节令、庙会等)活动,不失时机地进行现场采访。

  (四)用多种手段采录

  调查采访者要以笔录、摄影、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和技术记录民间传承人和相关人员的讲述和表演等。要注意搜寻民间传抄的唱本、歌本、长诗、鼓词、皮影脚本、宝卷(宣卷)、经书、图画册等手抄本,以及各种文献资料和相关实物。

  七、时间安排

  (一)全县发动(20xx年4月13日-4月20日)

  根据文化部、省文化厅、市文化局相关部署及我县实际,普查时间安排如下:

  1、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对“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人员开展培训。

  2、建立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机构,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建立普查队伍,落实相关经费,着手有关准备工作。

  (二)实施普查(20xx年4月21日-6月1日)

  1、4月21日——5月10日为全面普查,摸清线索

  我县在先行培训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一次各乡镇有关单位碰头会,通报“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检查和指导乡镇“普查工作”,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对工作滞后和进程缓慢的单位及时通报。

  2、5月10日——5月底前为重点调查,做好登录

  各乡镇、有关单位每五天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普查进度。凡是普查后报告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乡镇,要上报有主要领导签字的书面报告。(各村普查人员要定期将普查线索整理上报至乡镇,6月1日前以乡镇为单位将本乡镇普查情况汇总上报县普查办公室)

  (三)6月1日——6月10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汇总阶段

  “普查工作”基本完成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分级汇集“普查工作”成果,对普查到的线索进行分类筛选,指导各乡、镇填写相关表格。要统一对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录音、录像,形成完整的项目资料,认真撰写调查报告,做好“普查工作”总结。普查办公室要严格对照上级要求,逐条严格把关,争取以扎实的工作迎接市非保中心的检查验收。

  (四)6月10日——6月30日迎接市非保中心验收

  市非遗普查办于6月10日至20日将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的,于6月20日至25日进行查漏补缺,及时整改,6月底前此项工作将全部结束,迎接省厅检查验收。

  八、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提到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组织领导、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并制定本乡镇的普查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二)保障经费。县政府要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专项资金,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必需的普查设备,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三)落实责任。本次普查工作采取县级负责制,以县为主,抓好培训,全面实施。为确保普查工作圆满完成,本次普查工作将纳入年底各有关单位的目标考核。

  (四)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给予表彰。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篇3

  20xx年6月13日是我国第十个“文化遗产日”。为切实做好各项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

  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展示活动,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为提高全民族的文化自觉、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今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主题是:“保护文化遗产,促进科学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民族艺术,延续中华文脉”。

  三、时间安排

  20xx年6月9日至6月2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召开市文博考古学会年会和全市从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30年老同志座谈会。

  时间:6月9日-10日

  地点:市会议中心会议室、市阳光大厦五楼会议室

  内容:开展学术研讨和学会换届会员会议,颁发荣誉证书,回顾总结座谈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举办焦作市庆祝第10个全国“文化遗产日”暨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仪式。

  时间:6月13日上午8:30

  地点:东方红广场中心舞台

  内容:拟请市领导颁发第二批国家级、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匾牌和第二批国家级、第一批省级、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奖牌及证书。仪式前组织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各县市区主管领导,文化局局长、分管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副局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等参加仪式。在东方红广场西侧举行焦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展(现场发放宣传单、咨询)。

  (三)举办第十个全国“文化遗产日”文物陈列及图片展览。

  时间:6月13日至13日(9:00—17:00)

  地点:市博物馆及各县市开放博物馆、纪念馆

  内容:组织观众参观“配合基本建设出土文物精品展”;发放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品;开展文物鉴定项目服务活动,由市博物馆负责组织文物专家免费对文物进行鉴定,增强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四)召开庆祝全国第十个“文化遗产日”暨表彰xx年度焦作市区优秀业余文物保护小组、优秀业余文物保护员大会。

  时间:6月13日上午9:30—12:00

  地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老君庙戏楼

  (五)召开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现场会。

  时间:6月13日上午10:00

  地点:武陟县大封镇驾部村

  内容:总结前段时间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武陟县和驾部村做典型发言。与会人员观看驾部村文艺演出。各县(市)区文化局主管副局长、文化馆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参加。

  (六)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有条件开放的文化遗产景区优惠或免费开放。

  时间:6月13日至13日

  内容:焦作市博物馆《文物精品展》及石刻艺术展、沁阳市博物馆、朱载堉纪念馆免费开放;武陟县嘉应观、孟州市韩园、博爱县月山寺、市区药王庙等将对社会优惠或免费开放。

  (七)启动高新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田野调查工作。

  (八)启动省保单位许衡墓、北朱村民居维修保护工作。

  (九)会同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省文物局、陕西省古迹遗址保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家重走焦作大运河段,考察勘察编制规划。

  (十)在《焦作日报》开辟文化遗产、“文物普查成果”或“大运河申遗考古新发现”专栏,采取发表署名文章、答记者问等一系列方式进行宣传。

  (十一)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

  五、宣传材料

  印制彩色宣传册和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版面和宣传标语。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文化(文物)局、市直文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宣传活动的领导,结合新中国成立60周年纪念活动,认真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各县市文化(文物)局、市直文博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开展特色突出、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要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不断增强文化遗产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参与文化遗产日活动的积极性。各级文化、文物系统干部职工要尽职尽责,以高涨的热情和务实的作风,扎实开展好各项活动。

  (三)各县市文化(文物)局、市直文博单位要高度重视“文化遗产日”期间文物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期间群众人身安全和文物安全。

  (四)各县市文化(文物)局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活动情况分别上报市文物局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篇4

  一、活动背景

  20xx年6月13日为文化遗产日,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展开以“让文化遗产活起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住建部、文化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等中央各部门和市政协等最近一直在关注和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宣传活动以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为重点。

  二、宣传口号

  保护遗产 留住乡愁

  三、活动地点

  主会场设在房山区水峪村(新公布的全国历史文化名村)。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协文史学习委、市文物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委、市农委、市规划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档案局、房山区政府等

  协办单位:北京市文物保护协会

  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各世界文化遗产地

  协办媒体:中国文物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等

  五、活动规模

  主会场约100人

  六、主会场活动思路

  拟邀请国家文物局、市政府、市政协文史委、市委宣传部等领导出席,邀请市属相关委办局及区县文化委员会、传统村落负责人(届时请市农委代为通知)、房山区有关领导和部门(届时请房山区文化委员会代为通知)、新闻媒体。活动主要内容为:

  1、水峪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女子中幡”展示

  2、展示北京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成果

  3、启动北京市传统村落公益摄影大赛

  4、展示传统村落书画家作品和水峪村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感人故事

  5、北京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启动(宣布领导小组专家组成立,宣布水峪村修缮工程开工)

  (活动后,交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经验,组织与会人员和各郊区县实地考察交流水峪村保护利用情况)

  七、其他宣传

  1、联合北京市文物保护协会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活动主要内容为专题讲座、文物鉴定等。

  2、组织全市各区县文委和有关文博单位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张贴、悬挂相关宣传旗帜、标语、海报等,免费发放宣传材料,举办专题展览、讲座等宣传咨询活动,鼓励社会各界了解文化遗产、关心文化遗产。

  3、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联合中国文物报等开设遗产日宣传专栏,联合xx日报、xx晚报设立宣传专版。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篇5

各市、县(区)文化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xx年6月11日是我国第11个文化遗产日。为在全社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宣传,倡导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提高全民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xx年文化遗产日前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x非遗函〔xx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办政函〔xx年文化遗产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振兴传统工艺 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

  二、活动内容

  (一)适时组织参加文化部主办的全国文化遗产日有关宣传展演活动。

  (二)举办主场活动。xx年6月11日上午,自治区文化厅、固原市人民政府主办,固原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承办,在固原市区博物馆广场举办全区xx年文化遗产日主场活动,活动主要内容有: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督查情况进行通报;表彰非遗保护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资助优秀传承人和传承基地;固原市级非遗传承人授牌及发放以奖代补经费;文化遗产特色艺术演出;文化遗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xx〕17号)的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图片展;代表性传承人技艺表演展示;文物基础知识讲解、品鉴等。

  (三)举办分场活动。各市、县(区)文化局,xx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xx博物馆、固原博物馆等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区域特色,在文化遗产日期间设立活动分场,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展演、讲座、咨询、走访调研等系列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固原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和其他市、县(区)文化局要紧扣本次文化遗产日主题,结合实际,创新方式,分别制定并实施好主场和分场活动方案。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充分发挥社会文化组织和文化志愿者的积极作用,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请固原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于6月3日前分别将主场活动方案报自治区文化厅公共文化与非遗处和自治区文物局。

  (二)请五市文广局分别推荐4名非遗保护先进工作者,2个先进保护单位(文化馆、非遗中心),2个优秀传承基地(自治区级),于6月3日前将推荐表报自治区文化厅公共文化与非遗处。

  (三)各市、县(区)要把文化遗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宣传作为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开设专栏、制播专题片、采访报道、印发资料、传送信息等方式做好宣传工作。

  (四)请各市、县(区)文化局,xx文化馆、xx博物馆、固原博物馆、xx考古研究所、xx岩画中心于5月27日前将确定的活动统计表分别报文化厅公共文化与非遗处、自治区文物局。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篇6

各市文广新局、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今年6月XX日是我国第11个“文化遗产日”。 今年“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主题是“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主题口号为“非遗传承,人人参与”。为推进非遗保护和传承,大力弘扬我省优秀的传统文化,充分展示近年来我省非遗保护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促进城镇化进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广大社区和民众中更好地传承发展,现就组织好xx年“文化遗产日”非遗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积极参加省里组织的“文化遗产日”系列宣传活动

  “文化遗产日”期间,省文化厅将举办一系列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xx年度山东省非遗保护十大亮点工作、十大模范传承人颁证授牌;系列展演展示活动;专家讲座等。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根据省里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参加省文化厅组织的各项调演活动的准备工作。相关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日”活动

  “文化遗产日”期间,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以宣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重点,围绕“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的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精心谋划,创新方式,积极发动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及文艺表演团体,举办形式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演、论坛、讲座、咨询等活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并通过印发宣传材料、粘贴宣传海报等方式,集中、全面、深入地宣传非遗保护与城镇化的密切关系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让人民群众了解、认知我省瑰丽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觉参与非遗保护工作。

  三、有关要求

  各地组织“文化遗产日”相关活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好相关工作方案;要突出主题,注重效果,充分发挥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和社会组织、民间团体、广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增强群众的广泛参与性;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安全开展。

  为做好今年“文化遗产日”的宣传工作,请各市文广新局于5月15日前将本市“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总体方案及活动情况(见附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省里将对各市活动进行梳理,对重点活动将通过《大众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发布、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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