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排练时从不让我看,这个行当,秘密本身,就是最大的秘密。」 无论高闵怎么努力,陈哲都没打算把拿手绝活传授于他,还逼他签下长达二十年的不公平合约,两人就此闹掰后。 我鼓励他:「我工作稳定,你可以放心去追求梦想。」 分道扬镳后,陈哲下了封杀令,不准业内给高闵表演机会。 高闵从此陷入事业低谷。 事发前一天,有人目睹他们爆发过激烈争吵。 陈哲让保镖将高闵赶出剧场,甚至嚣张放话: 「你算什么玩意,只要我活一天,你就别想登台,我要在舞台上毁了你!」 开始陈哲态度傲慢,对警方说无可奉告。 直到方队拿出一段视频。 我这才知道,复原「斩头换身」的人,是高闵。 压根不是陈哲。 方队:「这是我们在高闵手机里找到的一段魔术片段,你火爆的斩头换身术的原型,是高闵创造的吧?你抢夺了弟子的创意据为己用,你怕高闵鱼死网破,如今有剧场愿意赞助他表演,你才痛下杀手。」 「我说过的狠话,比这厉害的多得去,怎么,要以言定罪?」 陈哲已经恢复了平日的冷静。 「事发那天的 3 点钟,你在哪?」方队视线如鹰。 「我在工作室,每天下午两点到六点,我都在工作。」 「没证人,没录像?」 陈哲耸耸肩:「魔术圈,秘密是最重要的,就算我的心腹,也不允许进来,如果你们有证据,就起诉我,我的时间很值钱,跟高闵那样的废物可不一样。」 他有恃无恐的样子,让我恨得牙痒痒。 高闵给他当弟子期间,每个月只能拿区区两千块,每次表演都做最累的活,连辛苦创造的魔术也被师父窃取! 而他怕我担心,居然只字不提。 尽管陈哲有嫌疑,但警方始终缺少证据。 这可不妨碍,陈哲名誉扫地。 手机里的视频被发到网上,陈哲从魔术大师成为盗窃徒弟作品的卑劣之徒,全世界的魔术爱好者猛烈地抨击辱骂他。 尽管他严正声明,魔术是他原创的。 可没人信他。 各大剧院以牙还牙,联合申明,拒绝让他登场。 几天后,陈哲主动到警局报案。 方队无奈地说:「他说有人在跟踪他,监视他,他怀疑是高闵,家门口收到的威胁信,也怀疑是人家,你们说,这些搞魔术的是不是疑神疑鬼的?」 「哈哈,我看他是被舆论搞垮心态了吧。」 「做的坏事多,就怕鬼敲门啊。」 比起上次的从容,这次陈哲憔悴恍惚,走廊上擦肩而过时,他突然在我耳边说: 「那小子,肯定还活着。」 猝不及防的话,让我很诧异。 魔术师是最会察言观色的群体,陈哲更是。 他捕捉到我眼底的惊慌,布满皱纹的脸终于笑了。 「他在盯着我,我感觉得到。」 魔术师,是一半在明,一半在暗的生物。 同类,才最能闻到同类的味道。 「快阻止他吧,我要是死了,你就是帮凶!」 所有人,都觉得陈哲在吓唬人。 可我没吭声,因为我有个奇异的猜测。 如果,高闵真的在复仇呢。 用「死人」身份杀人,可是不犯法的。 活着的高闵没法对抗陈哲,但死掉的他彻底站在道德制高点,陈哲这辈子最看重的名誉已经一夜扫地。 复仇才刚开始。 这天我洗完澡,雾蒙蒙的浴室镜子里,显出一行字。 「晚晚,谢谢你的配合。」 字一个个出现,又一个个消失。 「4 月 28 日 8 点,众神即将陨落。」
陈哲这个月的表演,就叫诸神之战。
高闵的意思是,我可以去告发,也可以选择成为共犯。 我只要当什么都不知道就好,陈哲要死在了表演里,那也是事故。 我彻底陷入两难困境,一旦把我所知道的告诉方队,很可能会破坏高闵的后续计划。 一场魔术,需要魔术师,需要观众,需要助手。 更需要道具。 作为女友的我,也要成为共谋者吗? 我有……审判别人的权利吗? 细雨笼罩着世界,分不清天与地,辨不出白与黑,雨雾让我的脸更显苍白。 这天下班,方队绅士地提出要送我回家。 我刚想拒绝,他已经把伞偏到我这。 「走吧,我也顺路。」 到我家门口后,方队没走的意思:「庄老师,借卫生间给我用用?」 我咯噔了下,本能地想拒绝。 万一,桌上再出现那碗面,我要怎么解释? 可我感觉到,他在静静观察我。 路灯隔着半掩的车窗落在他眼里,眼里的光与梦里重合。 他这是怀疑我了?我做了什么让人起疑的事么? 我心乱了一拍,说好。 翻包找钥匙时,我故意将包里的东西掉在地上,制造出一点响动。 方队弯腰捡起钥匙,递给我。 旋转锁芯,啪嗒,门锁开了。 就在这时,身后的男人冷不丁开口: 「庄老师,你往检测中心递交了 DNA 检测样本,对吧?」 「……」 「高闵明明已经死了,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测试呢?」 我僵硬地回头。 门灯直射在男人身上,让他刚毅的脸上半阴半明。 他扬了扬手里的资料袋。 「我今天有别的案子,去了趟检测中心,正巧看到你要的报告。」 是的,我将枕头边的那几根头发,送去测试了 DNA。 方队没告诉我结果,而是径直走进了房子。 他打开灯,暖光瞬时笼罩整个大厅。 我大气都不敢喘,第一时间看向桌面。 幸好,那里什么也没有。 我略松了口气。 「在市区里有这样独栋带花园的自建楼,真的很不错,这房子是庄老师你爸妈留给你的吧?」方队表面随意参观,「你这客厅真大。」 我强迫自己表情自然:「高闵喜欢魔术,经常在家里演练,所以我们打通了侧卧。」 方队突然看向客厅一角的红色冰箱。 我眉头掠过了一丝恐惧。 那是个很大,比一般家用还要大的冰箱。 这一切都跟梦里一致。 方队走向冰箱那几步路,我出了一身冷汗。 他是发现了高闵没死,还是察觉到我在隐瞒? 我是这样解释的:「陈哲来找过我几次,非说高闵没死,邻居也说最近有可疑的人在附近徘徊,我怕家里进过人,就将地上发现的毛发送去验一验。」 找个理由勉强过关。 方队没深究,反而把 DNA 结果告诉我: 「里头的部分头发,确实是属于高闵的。」 我脑子里乱糟糟的,他真的回来过,可如果他活着,那死去的人是谁? 不过,什么叫部分属于? 方队下一句话,让我如坠冰窖: 「DNA 显示,这里头,还有另一个女人的头发。」 另一个,女人? 我没请保姆,也没找过钟点工,哪来的另一个女人? 方队:「你不奇怪么,陈哲当时都封杀了高闵,他为什么还能在丽都剧院举办首场表演?」 丽都,是市里首屈一指的大剧院。 我迟疑地说:「他说剧院老板很欣赏他,愿意给他机会。」 方队微妙地摇了摇头。 「高闵能登场,是丽都的千金方明珠喜欢他,他们在暧昧,在秘密恋爱,高闵还在后台嘲笑过你死板无趣,身上总有尸臭味。」 「等一战成名,就跟你分手,这点,你知道吗?」 「……」 我听到自己灵魂碎掉的声音。 「这里的头发,就有方明珠的。」 「他带别的女人,来你家睡觉。」 「庄老师,你们的爱情,真有你说得那样坚不可摧吗?」 方明珠,我听过这个名字。 她的容貌跟名字一样动人,高闵跟我提过,但他口中的她跋扈嚣张,令人厌恶。 而偷拍的照片里,他亲热地搂着她腰肢索吻,热情得像情窦初开的小伙。 我看着方队提供的证据,口气顿时很冲: 「你想暗示什么,我因嫉妒,杀了高闵?」